阜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2017年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7-09-15 浏览次数:10509
为满足新院区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合理配置卫生人力资源,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医院实际情况,按照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有关规定,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1名,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核体检、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各岗位第一起点学历毕业院校为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招聘对象不包含正在规培人员及通过2017年规培考试人员;招聘录取人员上岗两年后,经院部研究同意后方可参加规培考试。
6.一个人一个身份证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30周岁”,即“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0周岁”, 即“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9日,上午8:30—11:00,下午3: 00—5: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阜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区)内科大楼十四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558-6669026。
3. 报名时需由本人提供证件及材料:
携带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照片4张,在阜阳六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现场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3)。超声科岗位还需提供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从事超声工作3年及以上证明(原单位盖章的工作年限证明及工资单)。
4、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对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且具有相关科室工作经验者(提供原单位盖章的工作年限证明及工资单)优先进入面试。
5、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由“阜阳市第六人民医院紧缺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评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者入围业务考核。
6、业务考核:业务考核总分100分,由阜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成立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考核评分。业务考核成绩60分以上,按岗位需求数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最后一名若成绩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从事报考岗位临床工作时间较长者优先。
7、体检:
业务考核合格人员由医院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未按期来院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补录。
8、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在阜阳市第六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五、待遇
招聘人员纳入编外管理,试用期间每月工资按人社部门规定的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人社部门规定的工资标准、社保和公积金等系列待遇。
六、监督、指导:
在区纪委、监察局全面监督下,在颍州区人社局、卫计委指导下公开、公平、公正开展招聘工作。录用人员如有弄虚作假、个人材料不实者,一经发现予以辞退,责任自负。欢迎社会各界和应聘人员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违规行为,可向颍州区监察局、卫计委举报,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咨 询 电 话: 0558-6669026 (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8-6669011 (医院监察效能办)
阜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