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疫情防控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15 浏览次数:18010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效防止院内交叉感染的发生,按照国家、省、市及区疫情防控要求,现就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医院大门管理:
1.进入医院的所有患者、家属、陪护人员及其他人员需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在医院入口处及各预检分诊处接受体温检测,扫码或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不能扫码的做好可溯源登记),出示既往核酸检测结果和疫苗接种情况,做流行病学调查。对不戴口罩者,拒绝进入院区。
温馨提醒:黄码、红码人员请遵照疫情防控管理要求,非急诊急救,原则上不得进入院区。
2.外卖、快递等一律不得进入院内,由订餐人或取件人自行到医院门口领取。
3.对于不听劝阻,强行出入医院、不配合测温及扫码、辱骂殴打疫情防控执勤人员的行为,院内保安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采取强制措施,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医院将报警处理。
二、门诊急诊管理:
1.医院实行全面预检分诊制度及实名制就诊,请来院人员务必配合医院进行体温测量和流行病学史询问。所有人员不得隐瞒与疫情相关的病史、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确诊、疑似患者接触史等,故意隐瞒相关信息,造成疫情传入扩散者,将被依法追究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2.自觉遵守医院规定,进入院区必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缴费、就诊、取药、检查、采血等请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发生聚集。
3.门诊就诊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按排队先后有序进入诊室。年老体弱、儿童及行动不便的患者允许1人陪同。
4.一般门诊不接诊未经发热门诊排查的所有发热(体温≥37.3°)和呼吸道症状等患者。因疫情期间住院病区封闭管理,住院病区不接诊门诊就诊病人。
5.急危重症患者,先行急诊抢救,同时登记、排查。
6.因疫情防控需要,医院将调整部分门诊、住院流程及患者活动路线,请理解由此带来的不便,并遵从医务人员引导,按要求路线流动。
7.使用过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根据标识投入黄色医疗废物桶内。
8.根据国家“互联网+医疗”指导方针以及疫情防控需要,推荐患者登录我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名称: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优先采用线上预约和线上问诊,最大程度避免聚集,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三、发热门诊管理:
1.所有发热(体温≥37.3°)、有新冠流行学病史或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等患者请在预检分诊进行信息登记后由专人直接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所有到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发热门诊实行闭环管理,所有就诊患者必须待核酸检测报告出示阴性后方可离开发热门诊。
3.儿童发热患者须在儿童发热门诊就诊,不得进入普通门诊或住院病房就诊。
四、住院患者管理:
1.所有非急诊患者和陪护必须在入院前完善核酸检测,凭入院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方可办理住院手续,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具之前不得办理入院手续。
2.危急重患者可先收住过渡病房,待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转入普通病房。
3.住院患者非必要不陪护,因病情确需陪护的,严格执行“一患者一陪护”制度,且陪护人员必须持核酸阴性报告、“两码”(健康码和行程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材料至病区护理部登记、审核、办理陪护证后方可进行陪护。陪护人员相对固定,如需更换,需提前告知医护人员,按照陪护证办理程序,经病区审批、更换陪护证后方可进行陪护。陪护证不得自行转让或涂改信息,陪护证与持证人信息不相符的证件无效,不得进行陪护。
4.严格落实“腕带”“陪护证”身份标识制度,由所在病区统一登记发放腕带和陪护证。如确需外出检查、手术或治疗等,患者、陪护人员凭腕带和陪护证出入,无“腕带”“陪护证”不允许进入病区。
5.病区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医院送餐制,病人和陪护不得随意离开病区外出、就餐,禁止离开医院。特殊时期,谢绝家属亲友探视,以免交叉感染。鼓励采用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和慰问。
6.陪护人员每天进行2次体温检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需停止陪护并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7.患者及陪护人员入院期间请积极配合医院进行监测管理,遵守病区管理规定,应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不串访、不扎堆聚集,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自觉配合病区进行开窗通风、环境消毒,不得随意离开病区,病区内不得互窜病房。
五、核酸检测:
1.所有无发热(体温<37.3°)和呼吸道等症状的社会自愿检测核酸人员,可自主选择分别通过“网上预约”“现场自助机自行开单缴费”“办理就诊卡后便民门诊开单”三种方式,到我院东门广场核酸标本采集点进行核酸标本采集。
2.非急诊住院患者或者陪护核酸检测人员凭住院证及核酸检测申请单在2号楼门诊一楼入院准备中心进行核酸检测。
3.发热门诊患者和各类因疫情防控要求做核酸检测人员,至5号楼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检测。
4.急诊急救住院患者执行“救治第一”原则,核酸检测请听从医务人员安排。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
为确保您及家属安全,
为保障您和家人在我院就诊期间的疫情防控安全
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请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
营造一个安定、和谐的就医环境。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您为抗击疫情作出的贡献!
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全体医务人员
将全力以赴,
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