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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2023年校园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17 浏览次数:4536

为满足医院发展需求,有效配置人力资源,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医院实际情况,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计42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考核考察、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无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3.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毕业院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博士35周岁以下(19881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生30周岁以下(19931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811日及以后出生)(有规培证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部分岗位特殊要求的见计划表;

三、招聘岗位

见附件: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2023年校园招聘岗位及需求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校园招聘面试前。

2.报名方式:

1)高等院校毕业生供需洽谈会现场(网络)报名;

2)至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四号楼十一楼人力资源部报名;

3)信函及网报:将个人简历、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照片发至邮箱:(fysfnetong@foxmail.com),经验证合格后方能参加招聘考核;

4)联系电话:0558-6669026(人力资源部);联系人:陈科长。

3.报名时需由本人提供下列材料:

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验原件)、毕业证、学位证(验原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验原件),硕士需带本科及以上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说明:我院对所有报名人员信息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聘用等资格。

4.面试考核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低于60分不得参与后续的体检考察。

5.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递补。

6.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在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报批手续。

正式报到时,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到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及学信网学历(籍)信息,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其中,已经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至20238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提供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录用待遇

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管理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

我院2023年招聘的人员纳入我院社会化用人管理,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间每月工资按人社部门规定的相关待遇执行。

引进临床硕士研究生,西医临床学硕(未规培)、中医学(四证合一)、中西医结合临床(四证合一)及检验、病理、影像与核医学硕士给予安家费8万元;临床西医硕士(四证合一)给予安家费15万元。

六、监督指导

在区纪监委全面监督下,颍州区人社局、卫健委指导下公开、公平、公正开展招聘工作。录用人员如有弄虚作假、个人材料不实者,一经发现予以辞退,责任自负。欢迎社会各界和应聘人员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违规行为,可向颍州区纪监委、卫健委举报,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咨询电话:0558-6669026(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558-6669011(医院纪检监察处)

附件: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2023年校园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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