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患者的合法权益
1.享受平等医疗权。凡患者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贯的诊治服务;
2.享受安全有效的诊治。有权在安全的医疗环境下接受诊疗照护。凡病情需要,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治疗措施、护理条件,都有权获得;
3.享有知情权。有权了解病情、病因、诊断、治疗计划和预后情形;有权知晓手术原因、手术成功率、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手术风险、替代治疗方案;有权知晓药物的疗效、副作用和使用方法。
4.享有选择权。有权参与医疗护理过程,并且决定接受或拒绝诊疗或手术。
5.享有隐私权。未经同意,医务人员不得无故泄露病情资料,也不应和无关人员讨论,患者的病情资料与记录均由医院妥善保管并保密。
6.享有获得权。有权获得正确的医疗资讯,包括病情、诊断、治疗计划、用药、饮食和护理指导咨询。有权申请自己的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表。
7.享有投诉权。如果对医院的医疗服务有任何意见或不满意,有权拨打投诉专线进行投诉。
二、患者的义务
1.患者有诚实提供病史,不隐瞒有关信息的义务。
2.患者有在医生指导下对治疗作出负责任决定的义务。
3.患者在同意治疗后有义务遵循医嘱。
4.患者有尊重医务人员以及其他患者的义务。
5.患者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的义务。
6.患者有按时、按数支付医疗费用的义务。
7.患者痊愈后有及时出院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