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部 部门职责
1.在院党委及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护理质量、教学、管理工作,拟定全院护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各级护理人员职责及工作质量标准,并组织考核。
3.经常检查了解护理人员及科室护士长工作能力、水平及质量,并指导其工作。
4.经常深入科室督促检查护理工作,必要时参加危重病人抢救和重要会诊,定期进行护理查房,督促检查和考核护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质量、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的执行情况。
5.定期召开护士长会议,分析护理工作质量,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严防院内感染。定期组织院内护士长到科室互相检查,相互学习。
6.抓经常性安全及医德教育,调查处理护理差错事故并向上级汇报。
7.审定护理业务训练计划,定期组织技术考核,对当年招聘护士及调入护理人员进行考核及岗前培训。
8.审定实习、进修轮转护士的临床教学计划,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9.领导全院护理科研工作,制定计划,组织并督促各科室护理人员不断开展新业务,运用新技术,提高整体护理水平。选派护理骨干进修上学深造。
10.组织全院性的护理学术活动,评审论文及科研成果。
11.掌握全院护理人员思想、业务、教学、科研能力和健康情况,参与对护理人员的晋升、调配、奖惩和使用等事宜并向院长及有关职能科室提出建议。
12.了解和掌握各科护理人员流动情况、护理工作质量、全院特别护理和危重伤病员人数,根据需要组织好各科间协作,对护理人员作临时调配。
13.指导护士长搞好病区和门、急诊管理;消毒、隔离和物资保管及医疗设备的维护、保管使用。
14.对全院护理设施建设提出建议,参与护理方面的用品、卫生材料等的购置,提出合理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