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建设工作办公室 部门职责
1.在院党委领导下,研究制定医院行风建设工作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全院行风工作。
2.负责承办和落实医院行风领导小组的意见和决定,对全院各科室行风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査。
3.协助医德医风办公室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行业作风及医德医风相关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年度评先评优相结合。
4.协助纪检及监察效能办对行业作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每年开展卫生相关法律教育专题教育。
6.健全、完善医院行业作风建设规章制度,对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及时办理转发并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7.定期检查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在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引进过程中的行为规范。
8.定期检查临床科室是否严格执行本部门的申请机制,建立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严厉查处药品耗材设备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