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法务处 部门职责
11.在医院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审计工作。
12.负责医院内部审计相关制度的“废、改、立”相关工作。
13.负责对我院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提出改进建议。并监督审计整改,对未及时整改项目,提出处罚建议。
14.负责对我院的对外经济合同进行签订审计。
15.对医共体成员单位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内控制度建立、资产管理、工程预结算、招标采购、经济合同执行等进行协助审计。
16.负责参与资产购置及维修类验收。
17.负责就重大信息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18.负责协调第三方审计工作,并进行监督。
19.负责我院大额非财政性资金的维修、建设资料报送至第三方审计。
20.负责医院内部控制的评价与监督工作;
21.完成院领导布置的临时性审计工作。